陕艺职党发〔2017〕1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已经2017年4月24日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中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按照《中共陕西省高教工委关于同意召开中国共产党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批复》、《中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筹备召开第一次党代会的通知》、《中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一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第一次党代会和纪委会筹备工作机构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党代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代表产生的程序
1.党员学习教育
在党代表选举前,于2017年4月30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资料,对党员进行教育。
2.代表的酝酿
(1)提出初步人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中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一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中代表分配名额,构成比例、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本单位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2)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的意见基础上,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议,确定本单位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候选人数应多于规定名额的20%,报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3.选举正式代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交的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学院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召开本选举单位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正式代表。选举结束后,各选举单位组织填写《中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党代会选举工作组资格审查。
二、代表资格的审查
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组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交党代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三、选举工作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选举要注意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差额进行正式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2.选举前,要通知到每一位党员,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需报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年老体弱、因病卧床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
(2)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
(3)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4.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达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得当选;如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难以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进行继续选举。
5.选举时,设监票人1名,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计票人2名,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展工作。代表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6.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回收票数,与发出票数加以核对,作好记录,然后进行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7.计票结束后,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8.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选举和被选举人的正当权利。凡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等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