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2年11月18日,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浩、戏曲系主任尉霞一行赴北京与中国戏曲学院商议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相关事宜,并于2012年11月19日正式签订“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 中国戏曲学院副院长周龙、表演系主任刘小军、教务处处长曹林等有关领导代表该院签署协议。

张浩副书记代表我院与中戏签订“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
协议以“振兴戏曲艺术,弘扬民族文化”为宗旨,制定如下内容:“中国戏曲学院与陕西省艺术学校本着共同培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的秦腔艺术高级专业人才,发展戏曲教育事业的原则,经协商决定在陕西面向秦腔联合建立中国戏曲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该教学实践基地将为秦腔表演专业方向本科生的学习、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推进我院与中国戏曲学院在戏曲艺术教学、创作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和研究,进一步推进秦腔人才的培养及秦腔事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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