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学习《陕西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办法(试行)》 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10月14日,纪委办公室在东校区召开会议,学习《陕西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安排部署具体任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福旺主持会议,全体纪检干部参会。
《办法》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深入推进高校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压实监督责任,增强监督实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高校实际制定的一项制度,为今后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指南。
会议根据《办法》中监督内容、监督的方式方法、问题处置、工作要求等内容对具体采取的工作措施作了深入讨论和周密安排,细化分解任务到人,落实落细责任。会议强调,纪委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依规依纪依法主动开展监督;要强化日常监督、突出政治监督,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责定位,自觉承担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有效执行;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线索,确定工作方向,强高压、长震慑,增强监督的精准性、时效性。
会议最后按照省纪委要求,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