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调整财经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陕艺职发〔2016〕7号
各系部、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财〔2011〕149号);进一步加强学院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我院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现依据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就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做如下调整:
组 长:强陆平
副组长: 杨福旺
成 员:肖幸海、罗 斌、佘占宏、任玉银、邵 鸣、刘世军、张筱玲、赵国良、刘艳萍、马 琳、马长林、肖建平
办公室设在财务处,主任由刘世军兼任。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