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学生学费收费项目公示 |
| 收费单位: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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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定价形式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退费政策 |
| 一、普通中等教育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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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 |
省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厅 陕价费发【2000】78号 陕教资【2006】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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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在入学后一个月以内、两个月以内、三个月以内到第二学期的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分别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的10%、30%、50%、75%后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费。陕价费发【2000】78号 |
| 1、艺术二类专业 |
7200元/人年 |
美术、音乐 |
| 2、艺术三类专业 |
8800元/人年 |
表演 |
| 3、酒店服务与管理 |
2800元/人年 |
学生 |
| 二、高职生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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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 |
9000元/人年 |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9000元/人年 |
| 学前教育专业 |
5500元/人年 |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5500元/人年 |
| 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戏剧影视表演、工艺美术品设计 |
9000元/人年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美术、现代流行音乐、动漫设计 |
| 减免政策 |
成绩优异的特困生及地震灾区学生享受减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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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牌应长期设置在便于群众阅读的室外,并由公示单位负责维护。 |
|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陕西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