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共同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院有关规定,为了学院事业发展,学院决定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设置本着以专任教师岗位为主的原则,同时兼顾辅导员和教辅岗位。共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和部分在行政岗位工作的教师)23名;戏曲表演专任教师2名,舞蹈表演专任教师1名;教辅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及原则
1、具有学院人事代理关系人员且已转正定级者(含2016年9
月入职人员)。
2、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工作积极,服从安排,病事假每学
年不超过3个月,无违纪、教学事故处理决定。
3、专任课教师(含现在岗专任课教师、辅导员和部分在行政岗位工作的教师)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本科双学位。戏曲表演、舞蹈表演专任教师可放宽至独立设置艺术类全日制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具体为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教辅人员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在岗的机关行政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本次考试采用分类排名,根据类别考入本类别名额内的即为拟入编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会议审核同意后,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xavc.com)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7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干部人事处(文艺南路校区小二楼一楼);报名负责人:庞永;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12日。每人限报我院一类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择。报名时,请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申请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并贴好照片(下载地址:学院官网-服务平台-资料下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工作由招考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鉴于本次招聘人员是在学院人事代理人员中选拔,笔试、面试不做人数比例限制,凡报名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基本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等科目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知识水平和职业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在岗专任教师:面试分为4个环节:第1环节为个人自我介绍;第2环节专业技能展示(表演艺术类教师)或试讲(文化课、专业理论课教师)试讲每人不超过15分钟,讲课内容请自选本专业课目,自备教案,要求备课内容时间为45分钟,要求PPT演示;表演艺术类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每人不超过15分钟,请提前自行准备服装、乐器、伴奏U盘其他道具。学院提供USB音箱、钢琴等);第3个环节抽题作答;第4环节为回答评委提问。
辅导员、在行政岗位工作的教师、教辅人员:面试分为3个环节:第1环节为个人自我介绍;第2环节抽题作答;第3环节为回答评委提问。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试出题阅卷及统计纪检组全程监督。
(5)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 2017年9月18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
(6)笔试、面试时间为2017年9月16、17日,具体另行通知。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省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29-87816577
附件: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咨询电话:干部人事处 庞永 029-87884831 18009212112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