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平台优化重塑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4]12号)要求,学校组织秦腔艺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自查。经中心自评、专家评审、学校审查,现将秦腔艺术协同创新中心优化重塑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科研处反映。
联系人:吴卉
联系电话:18049052365
附件:1.《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陕西省教育厅科研平台优化重塑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