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以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为我院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项目提供代理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三、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自签订代理协议之日起1年;在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社会代理机构中择优选择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负责我院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如有不良记录出现,学院有权立刻暂停或取消中标单位的服务资格,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四、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3.授权代表参加遴选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否则其本次遴选将被拒绝。
7.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属规范的开、评标室。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少于8人的项目组。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
2.报名地点:行政办公楼1楼国资科办公室报名,报名资料费500元整。(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陕西省政采网备案网站截图盖章等其他相关证件)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9-87886404。
3.未经报名登记其遴选将被拒绝。
六、遴选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遴选时间和地点:
1.遴选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遴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2.遴选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下午15点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遴选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文艺南路校区会议室(文艺南路111号)。
七、遴选申请人对本次遴选活动事项如有疑问,请在遴选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两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资产处,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资产处
2021年10月14日